2022-04-21 15:5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 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文件精神,加強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管理,凈化注冊會計師隊伍,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高質量發展,依據《注冊會計師法》《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現就做好2022年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注冊會計師均應接受檢查。各地注協要依據《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規定,做到應檢盡檢。重點檢查對象包括:(1)2021年注冊的注冊會計師;(2)2021年成為新設事務所合伙人(股東)的注冊會計師;(3)70歲及以上的注冊會計師;(4)在2021年年檢中發現弄虛作假的注冊會計師;(5)地方注協認為需要重點檢查的其他注冊會計師。
各地注協應嚴格檢查,對于無故不參加年檢、不履行會員義務的注冊會計師,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懲戒并在地方注協網站予以公告。同時,在檢查結束之日起轉為協會代管。
二、年檢內容
年檢內容為核實注冊會計師履行會員義務、專職執業和職業勝任能力等情況。重點檢查注冊會計師是否存在掛名執業行為。檢查材料包括會費繳納、繼續教育、社保,以及反映注冊會計師處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行業懲戒)情況的相關材料。
三、年檢方式
2022年注冊會計師年檢工作依托中注協行業管理信息系統,采用網上檢查方式進行。注冊會計師可登錄中注協行業管理信息系統(https://cmis.cicpa.org.cn/)或微信小程序提交年檢申請,按照當地注協要求上傳相關年檢材料。具體操作詳見系統首頁的“年檢系統操作指南”,掃描中注協行業系統微信服務號二維碼并關注可以進行密碼找回和年檢提請。
中注協行業系統微信服務號
行業系統小程序
四、年檢程序及步驟
(一)省級協會組織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查內容包括:是否有已離職的注冊會計師,是否有受到刑事處罰的注冊會計師,是否有已去世的注冊會計師,是否有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注冊會計師,將自查到的注冊會計師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注銷處理,并把處理結果在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上更新并報告省級注協。
(二)開展年檢。4月20日起,注冊會計師可登錄行業管理信息系統提請年檢,也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提請年檢。年檢提請時以2021年12月31日時信息為準。根據年檢材料,省級注協做出年檢通過、暫緩檢查、年檢不通過的決定。需補充相關材料方可做出決定的,可在系統上退回,由本人或事務所補充相關材料,并再次提出申請。
(三)年檢公告。對注冊會計師的年檢結果進行公告。
五、年檢要求
(一)統籌年檢與行業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更新工作。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對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合伙人(股東)、從業人員等相關信息進行更新后,方可提出年檢申請。
(二)突出行業誠信特點,增加材料造假成本。注冊會計師提交的材料查明為虛假材料時,注協可采取下列措施:(1)公開披露其行為;(2)記入誠信檔案;(3)在次年年檢時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三)強化社會監督,增加公信力。各地要設立和公布年檢工作舉報電話及郵箱。年檢結果確定后,要在注協網站或當地權威報刊公告檢查結果,并及時注銷、撤銷不符合任職資格要求人員的資格,保證檢查過程及結果公開透明。
(四)加強溝通,確保年檢工作順利推進。各地方注協應與相關部門及時溝通注冊會計師年檢情況,合力推進年檢工作。(1)對年檢不合格及暫緩年檢的合伙人(股東),地方注協應與財政部門溝通情況,確保后續工作順利推進。(2)年檢期間,地方注協要合理安排注冊會計師的轉所需求,確保其轉所的同時能夠順利完成年檢。注冊會計師轉會時,轉出地注協應與轉入地注協溝通后再行轉會。
(五)加強合作,協同做好年檢工作。年檢工作應與行業監管、培訓、財務等工作相結合,關注注冊會計師的行業懲戒情況、繼續教育情況、會費繳納情況等,各部門要相互配合,加強溝通,協同做好年檢各項工作。
(六)報送材料要求。各地方注協于8月31日前將年檢工作總結報告(包括年檢公告、《2022年任職資格檢查撤銷、注銷注冊會計師情況統計表》、《2022年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情況統計表》、年檢系統改進建議),以紙質版和電子版(WORD格式)報送我會。
聯系人:中注協注冊部 張素青
電話:(010)88250138
附件: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