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建設以及《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對標學習滬蘇浙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創新政策舉措清單〉的通知》(廳〔2021〕17號)要求,實現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閉環管理,省財政廳已于2022年底全面建成“徽采云”平臺。為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電子化,加強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監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場交易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數據監管
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根據省財政廳制定的《“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與交易中心對接數據及接口規范(V1.0)》,與“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進行對接,力爭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對接上線后,采購人自行選擇使用原電子交易系統或“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使用原電子交易系統的,政府采購項目數據推送方式保持不變,由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向“徽采云”平臺共享相關數據;使用“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的,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服務系統獲取政府采購項目數據并向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推送。
二、不進場交易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數據監管
鼓勵使用“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開展不進場政府采購項目交易。采購代理機構使用自有交易系統的,力爭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有交易系統與“徽采云”平臺對接,將項目全流程數據推送至“徽采云”平臺;線下交易的由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在“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錄入數據。專家抽取比照進場交易項目抽取流程,通過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服務系統抽取;異地交易項目,在項目評標評審所在地抽取。
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不進場交易政府采購項目監督管理,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
三、其他要求
請各地、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系統對接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相關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各市財政局于2023年6月19日前通過郵箱(ahczcgc@163.com)反饋本市具備對接條件時間等情況,省財政廳將根據各市情況分批安排對接聯調。
附件:1.對接反饋表
2.“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與交易中心對接數據及接口規范(V1.0)
3.“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與交易中心技術對接實現方案
4.“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不進場交易項目專家抽取技術對接方案(V1.0)
“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與交易中心對接數據及接口規范(V1).doc
“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不進場交易項目專家抽取技術對接方案(V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