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銅陵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3-30 10:13 來源: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各有關單位、繳存職工:
經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四屆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銅陵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銅陵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
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
銅陵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管理,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銅陵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商轉公貸款是指符合我市公積金貸款資格條件的繳存人,將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辦理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行為。
第三條 商轉公貸款業務由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組織實施。
第二章 商轉公貸款的啟動與暫停
第四條 為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根據有關住房公積金流動性資金風險防控要求,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運行變動情況,建立商轉公貸款動態啟停機制,并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
第三章 借款申請人及條件
第五條 商轉公借款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為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且必須是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權利人。
第六條 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除應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外,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還款;
?。ǘ┥剔D公貸款涉及的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且權屬明晰,并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ㄈ┥虡I貸款所購住房抵押權人僅為原商業貸款銀行,且無其他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
?。ㄋ模┰e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組合貸中商貸部分不適用本規定;
第四章 商轉公貸款方式
第七條 先還后貸方式。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并經審查批準后,申請人自行結清商業貸款、解除原貸款抵押,重新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公積金中心發放商轉公貸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本人賬戶;
第八條 以貸還貸方式。已辦理商貸的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經審查批準并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手續后,公積金中心發放商轉公貸款至商業銀行指定還款專戶。
第五章 商轉公貸款流程
第九條 貸款申請。借款人提出商轉公貸款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個人信用報告;
(二)婚姻狀況證明;
?。ㄈ┧徸》坎粍赢a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
?。ㄋ模┲鹘杩钊?類借記卡;
(五)稅收完稅證明、增值稅發票;
?。┥虡I銀行借款合同;
(七)商業銀行出具的《同意提前還貸證明書》(以貸還貸方式提供)。
第十條 審查審批。公積金中心對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查,不符合條件的駁回;符合條件的,出具《個人商轉公貸款審查意見書》。
第十一條 發放貸款。
?。ㄒ唬┻x擇“先還后貸”方式的
1.申請人應自籌資金辦理商業貸款結清手續、解除原房產抵押;
2.公積金中心對申請人商貸結清證明及有關還款憑證、解除抵押權相關材料予以審定;
3.公積金中心與申請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及辦理公積金貸款相關手續,同時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4.公積金中心收到不動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后,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劃入借款人的銀行賬戶。
?。ǘ┻x擇“以貸還貸”方式的
1.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供原商業銀行出具的《同意提前還貸證明書》和指定還款賬戶,確定商業貸款提前還款時間和剩余本金,辦理轉貸事宜。
2.申請人提交不動產抵押權登記證明材料,公積金中心發放公積金貸款至原商業銀行指定還款賬戶。
3.原商業貸款銀行收到公積金中心放款通知后,在放款日當天辦理商業貸款結清手續,并在10日內完成抵押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六章 貸款額度
第十二條 商轉公貸款額度除應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相關規定外,不超過商業貸款剩余本金。
借款人采取“以貸還貸”方式辦理商轉公貸款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扣除1個月還款本金后的額度(具體根據商業貸款銀行審批通過的提前還款時間確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住房公積金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3年3月30日起施行。
附件: 關于印發《銅陵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