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25549332/202012-00082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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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省自然資源廳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意見,2020年度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發布日期: | 2020-12-30 |
發文字號: | 皖自然資規〔2020〕9號 | 有效性: | 有效 |
標??題: |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指導意見 | ||
政策咨詢機關: | 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處 | 政策咨詢電話: | 0551-62553175 |
各市、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19〕16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20〕13號)精神,現就推進我省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多測合一”改革,破除行業壟斷,提升服務效率,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二) 主要目標。自2021年開始,在全省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在工程建設項目的用地、規劃、施工、竣工驗收及不動產登記等階段,實現對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同一測繪事項由一家測繪單位承擔、同一測繪成果只提交一次的目標,全流程實現測繪成果共享互認,避免重復測繪。
(三) 實施范圍。所有涉及政府和社會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項目)。
二、工作任務
(一) 整合測繪事項。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督和不動產登記工作流程,可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將每個階段的全部測繪業務整合為一個測繪事項: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選址測繪、土地勘測定界、地籍調查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報建圖測繪;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規劃放線、規劃驗線、房產面積測算;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核實、土地核驗、房產測量、消防測量、人防測量、綠化測量、地下管線測量、不動產補充測繪等。鑒于工程建設項目類型和實施周期存在差異,為科學開展“多測合一”工作,可根據需要將工程建設項目各測繪事項分階段委托給一家測繪單位,也可將全流程四個階段測繪事項一次性委托給一家測繪單位。規劃驗線屬行政監管行為,該測繪事項可不納入“多測合一”范圍。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和工程建設項目具體情況,在上述整合的基礎上,本著能合則合的要求,進一步整合測繪事項,減少測繪委托次數,但測繪項目委托方式必須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 搭建服務平臺。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服務窗口,并搭建“互聯網+”服務系統和“多測合一”共享平臺,提供“多測合一”線上線下多渠道服務。服務系統和共享平臺應與當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銜接,與規劃、不動產登記等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多測合一”的自動化、網絡化管理及數據共享。
(三) 規范測繪市場。測繪單位應當依法取得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測繪資質證書》,按照《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規定的資質等級和作業限額承攬“多測合一”業務。各地應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測繪單位進入
“多測合一”市場承攬業務;要按照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定及時清理、取消測繪市場的限制性措施;審批部門不得指定或變相指定測繪單位提供服務。杜絕測繪單位違法分包或轉包、測繪單位借用行政職能或行政資源壟斷經營、不合理收費等行為。
(四) 嚴格技術要求。“多測合一”測繪基準應當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1985國家高程基準。“多測合一”各項技術指標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執行。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多測合一”成果報告樣本;嚴格要求測繪單位按技術規定提交測繪成果,確保“多測合一”成果數據共享應用。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實際研究細化或制定本地“多測合一”技術規定,施行《不動產單元設定與代碼編制規則》(GB/T 37346-2019 ),以不動產單元代碼作為標的物的唯一標識,貫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督和不動產登記全流程。
(五) 實施信息共享。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多測合一”測繪成果共享機制,優化成果資料提交、利用與共享流程。“多測合一”成果依據工程建設時序分別提交,前期已經提交且沒有變化的成果,后續環節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是可以通過“多測合一”共享平臺獲取的成果,不得要求行政相對人重復提交;凡未提交至“多測合一”共享平臺的成果,相關部門不得采用。要加強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與“多測合一”成果的共享交換、更新利用工作。
(六) 強化質量監管。“多測合一”測繪單位對其提交的測繪成果質量終身負責。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多測合一”成果質量的監管力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探索“多測合一”監管模式,擴大檢查比例和覆蓋面。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建立“多測合一”測繪單位信用評價、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對信用不良的測繪單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失信情況錄入信用管理平臺予以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之一,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及時化解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二) 加強輿論宣傳。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輿論宣傳,引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知曉改革內容、準確把握改革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為改革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 加強監督管理。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事中事后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建設單位和測繪單位的違法違規測繪行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