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開辦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持續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創新創業創造,現就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刻章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免費刻制公章服務,降低企業開辦成本。自2020年1月1日起,由政府出資免費為新開辦企業刻制一套公章(僅限企業公章、財務章、發票專用章,三枚章政府指導價為貳佰捌拾元整),所需經費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分級負擔”的原則,由辦理企業注冊登記市場監管部門的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全額保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高企業開辦刻制公章服務效率。參照合肥、亳州等地做法,全面打通各級企業注冊、公章刻制相關信息系統,由市場監管部門在企業辦理注冊登記時一并采集公章刻制等環節全部信息,并自動推送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聯辦理刻制公章業務,公章制作單位在制作完成后,通過信息系統完成備案。(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數據資源局、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行公章刻制特種行業準入告知承諾制,促進行業公平競爭。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申請從事刻章業的單位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公安機關一次性告知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相關材料的,公安機關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事后再進行審查。積極鼓勵引導市場合理競爭,杜絕壟斷經營,促進公章刻制業公平、有序發展。(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牽頭,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由市數據資源局(政務服務局)會同市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定期兩次(上半年、年底)對全市刻章企業進行考核(考核細則另行下發)。其中,對新開辦企業在刻章系統中按照順序選中的刻章企業,必須保證在2個小時以內將三枚章刻好后送到企業登記窗口,企業到登記窗口領取或到公章刻制單位自取兩種方式。如在一個月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不能保證在2個小時內完成刻章服務,市公安、市場監管部門將從企業開辦刻章系統中去除超時刻章企業。(責任單位:市數據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分工負責)
五、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人行銅陵中心支行等單位,要圍繞“企業開辦一日辦結”目標,以企業開辦互聯互通平臺建設為主抓手,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成本,確保企業開辦工作走在全省先進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