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8627-2/201912-00009 | 信息分類: | 省政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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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成文日期: | 2019/11/21 |
發文機關: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 | 2019/12/11 |
標??題: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銅陵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2018年修改)的批復 | ||
發文字號: | 皖政秘〔2019〕228號 | 關鍵詞: |
銅陵市人民政府:
《關于報請審批銅陵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2018年修改)的請示》(銅政〔2018〕2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銅陵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2018年修改)》(以下簡稱《銅陵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
二、落實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徽)經濟帶要求。優化調整沿江生產、生活、生態岸線布局,取消順安河、灰河、大通等3處作業區,縮減金牛渡、橫港、長湖灘、老洲等4處作業區長度。加強市域生態保護,將生態保護紅線全部納入禁建區進行管控,完善城市生態網絡;將中心城區范圍生態保護紅線內的規劃建設用地、沿江1公里范圍內未建設的規劃工業用地和部分規劃物流倉儲用地調出,大力推行生態復綠補綠增綠。調整三水廠及其取水口、大通污水處理廠布局,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應急填埋場和建筑垃圾處理場,加強對沿江1公里范圍內重污染、重化工企業關停遺留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三、落實“多規合一”要求。優化完善市域鐵路和公路線網,落實合溫鐵路(合廬銅池)、銅樅宜(市域規劃交通1號線)、G3公鐵兩用橋、G347等線位。優化城市開發邊界,優化中心城區用地布局,增加歷史建筑保護內容。
四、推動城市轉型發展。圍繞落實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城市“雙修”要求和國家及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優化中心城區用地布局。
五、優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綠化用地及防災減災等內容。實施三水廠搬遷工程,調整四水廠、大通污水處理廠及市疾控中心等位置,新增鄰里中心,壓縮會展中心用地規模,增加優化社區級綠地,調整后綠地比例由13.37%升至13.42%。新增防汛物資基地。
六、依規做好《銅陵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實施工作。《銅陵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是銅陵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銅陵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的要求。省自然資源廳要對《銅陵市總體規劃(2018年修改)》實施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