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預算單位,各市、縣(區)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度。根據《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年版)》(財辦庫〔2020〕50號)要求,現將政府采購中標(成交)結果公告中相關公示內容提示如下。
在安徽省政府采購網發布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時,如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第五項標題為:“五、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如采用公開招標等其他采購方式,第五項標題為:“五、評審專家名單”。如使用“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發布中標(成交)結果公告,請按照項目類型自行調整公告內容;如使用自有交易系統進行數據推送,請在推送相關數據時注意核對公告信息的準確性。
此外,4月下旬,“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將完成升級改造,屆時,如使用“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發布結果公告,系統將自動根據項目類型展示公告信息。
安徽省財政廳
2024年3月15日